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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施《抽样检测项目指南》(试行)的通知
2021/04/08
CHCC各获证企业及各部门:
根据国家认监委秘书处(认秘函【2020】47号)《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发布五类有机产品认证抽样检测项目指南(试行)的通知》要求:五类有机产品认证《抽样检测项目指南》(试行)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。
CHCC各获证企业及各部门,自2021年7月1日起,在此五类有机产品认证抽样时(含现场抽样及补充抽样),按照该文件要求进行抽样检测。
望CHCC各获证企业及各部门提前安排文件学习工作。
注:五类有机产品认证包括: 蔬菜类、水果类、茶叶类、畜禽类、乳制品类
附件1:国家认监委秘书处(认秘函【2020】47号)《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发布五类有机产品认证抽样检测项目指南(试行)的通知》
北京华夏沃土技术有限公司
二0二一年四月八日